身体不好是废品,思想不好是毒品。
高学历,并不等同于好人品。
大学生虽已成年,也接受着更加优质的高等教育,但很多学生的心智依然单纯,不懂得“人心险恶”之处。
再结合“唐山打人”的事件,女大学生也应充分保护好自身的个人安全,尤其是出门在外更要保持警惕,不要让自己陷于“危险”境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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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3日九点多,打开微博,上海外国语大学,赫然霸占热搜头条、第二条。
每个热搜后面都镶嵌了一个大大的爆料。
权威官媒@《人民日报》,证实了消息的准确性。
高考君很惊奇,投放一个“异物”,何至于冲上热搜?而且是两条。
于是,好奇的我,跑到了热搜的发源地——上海外国语大学官方微博。
6月12日23点22分,早在微博热搜之前,上海外国语大学官方微博,已经发布了下面这条消息。
请注意!
这条消息中有两个重要信息:一学生。投放异物。
显而易见,社会公众最关心的两个信息源头:谁投放的?投放的是什么?
学校在官方微博中,没有透露。
越是刻意掩盖的,越是不可告人的。
我开始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官方微博留言中,查找相关的蛛丝马迹。
留言不多。
但公众的情绪,已经相当愤怒。
10多万网友留言:一致要求开除学生。
我心中的疑惑更加重了。
投放一个“异物”,何至于开除一个优秀生?
再往下翻,当我终于翻到投放的“异物”时,我自己都觉得,被彻底打脸了。
竟然是催情药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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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天,这是在上外图书馆。
一个211大学的图书馆,一所名校的图书馆。
一个男生公然向一个女生杯子中,投放催情药物。
你别给我说,他没有不良动机之类的废话。
按照常态逻辑,按照电视剧里的情节发展,他,肯定是要借助于这种特殊药物,将女生迷晕、搞懵。
自觉主动心甘情愿的接受他施加在女生身上的任何小动作大动作。
这是什么?
这不就是迷奸动机吗?
这不就是赤裸裸的侵犯女性身体吗?
要不,为何会实施这种极端下流、让人恶心的阴招?
喜欢一个女孩子,大大方方的表白不可以吗?
被拒绝也没有什么啊?
非要采取坏蛋方式、阴险手段、特殊药物。
这,已经凸显出这个小男生的匮乏感:没有豁达敞亮,只有龌龊卑劣。没有自信阳光,只有暗箱勾结。
学校特意用所谓的“异物”,代替“催情药物”,甚至在学校推文中,重新推送一次,故意隐去投放人的名字。
此举目的无论是为了让行文变得优雅,还是为了遮丑,都凸显出自信不足:面对丑闻,慌乱迷失,不敢应对,遮遮掩掩,欲盖弥彰。
与大学精神所应倡导的博大精深、海纳百川、兼容并包等传统思想。
相去甚远矣!
按照我的理解,事情到此了,也就接近尾声了,没想到,网友们接下来挖出的料,更是达到到了爆裂程度。
3
这个投药人的身份,竟然是个班长,保送生。
至于这位尹某某的更多信息,图片显示的是:
上海外国语大学,德语系,19级卓越学院,尹某某。
但是光这点信息,还不足以让我们了解这位尹某某的“生平”。
在网传的聊天记录中,可以看到当事人大约在昨天下午四点表示“自己可能在图书馆被下药了”。
该女生表示,自己和尹某某认识,但没有任何过节,直到自己喝了那咖啡,感觉味道很奇怪,于是去了保卫处查了监控。
幸好该名女生警惕性够强,能够马上察觉不妥,没有喝下那杯有问题的咖啡,不然后果不堪设想。
此外,女生表示:
自己从上周开始,就发现尹某某在自己附近自习。
怀疑他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就已经在蓄意观察和谋划什么了。
然后有人说,这男的非常优秀,是班长。
还过了某部的遴选。
根本看不出来,会做出这种事。
总的来说,他身上的光环挺多的:
“下药”“暗中观察多日”“尾随”……
很难想象,这会是在大学图书馆发生的场景。
4
去年,一审判决死刑的弑母凶手吴谢宇,就被前女友披露:在俩人分手的那个夜晚,吴谢宇在自己的酒和水里下了药。
对女友下药,对母亲杀戮,这都绝非正常人能做出的行为。
要么就是他精神有问题,要么就是他人格极度扭曲和分裂。
对和自己关系亲密或亲近的女性,吴谢宇的态度都是无比的阴暗和残忍。
他做出这样违背人伦的行为,真的是天理难容,不可饶恕。
而在这段监控视频里,两名男子相互配合打掩护,一位负责和美女搭讪转移对方注意力,另一位则趁其不备,将不明药品放到美女和她女伴的杯子中。
说到这里,可能会有女性读者要问了:那如何才能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呢?
并不是不让大家约会或者恋爱,但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是一定要有的。椰子妈在这里提出几个关键注意点——
选择伴侣的首要点,绝不是什么长得帅、家境好、工作好、对你好,而是人品要正直,为人要善良。
像吴谢宇这样的北大学霸,从小到大都是同龄人当中的佼佼者。
他聪明刻苦,勤奋好学,待人接物都很得体,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心目中,都留下了“完美无缺”的良好印象。
椰子妈相信,这样的男生应该会受到女生的青睐,找个女朋友也不是难事。
但他性格中埋藏很深的那些致命弱点:
自大自负,妄加揣测,不尊重女性,漠视生命等情况,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观察到的。
但再狡猾的狐狸,也会有露出尾巴的时刻,陷入爱情中的姐妹们,把恋爱脑收一收,一旦发现对方人格中有难以容忍的重大缺陷,立马扛着火车连夜跑。
而本文开头的那个男生,分明就是个经常给女友洗脑的惯犯,使用卑鄙下流的手段,罔顾伤害他人身体也要不达目的不罢休。
最后东窗事发拍屁股走人,根本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或许他的女友曾经也认识到了这点,但瞻前顾后没有及时分手,最终酿成了更大的悲剧。
所以各位妹子,享受甜蜜爱情是每个人的权利,但找到一个能真心实意爱护你的人,也是一个人的能力。
擦亮眼其实并没有什么用处,但伪装者总会留下蛛丝马迹。
最美好的年纪,真的不该与蛆为伍。
5
最后,为了避免“约会下药”这样的事情发生,特别是高考新生入学后,我们将六点注意事项放在这里,还是那句话:祝愿各位姐妹永远也用不上!
1.外出吃饭、唱歌时,尽量不要将视线离开自己的食物饮料,一旦发现情况不对,通过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缓解症状;
2.如果有人对你突然做出过分亲昵的越界举动,或者提议喝酒,或单独跟他去某个偏僻的地方,都可能是危险信号;
3.不要轻易喝酒,别小看酒精的作用,它会让你彻底失去清晰思考和说话,以及保护自己的能力;
4.相信自己的直觉,如果你感觉某个人不值得信任,某个地方不安全,请马上离开;
5.手机的快捷呼叫,设置一个最靠谱可以帮助到你的人;
6.如果不幸中招,要立刻去医院检查,保留相关证据,并及时报警。
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,而没有愤怒,那么正义也就是失去了感性的基础。
还是开头那句话:
保护好自己。
身体不好是废品,思想不好是毒品。
高学历,并不等同于好人品。
后记:
昨天晚上19点20多分,上海警方发布,经过调查为牛磺酸成分。
上外男生所投系牛磺酸泡腾片,
是否要负刑责?
据记者向资深禁毒民警了解,氨基酸成分本身没有致幻作用,比如运动员运动前,会输入氨基酸,可以起到防止肌肉发酸。
那么按网上所称的氨基酸、牛磺酸等成分混合会不会致幻呢?
记者了解,从目前查获的新型毒品、违禁类药物来看,并没有显示这样的成分会致幻。但牛磺酸成分会有令人兴奋的功能。
关于“上外男生所投异物系牛磺酸泡腾片”一事,@平安北京 刚刚发布消息:不掌握很多案件细节的基本情况,仅仅从普法的角度进行探讨。
如果单单从新闻报道出来的情况看,可以认为,该男生主观上有对女生实施不法侵害的意图,客观上实施了“投放药物”行为,就是说,他已经着手了犯罪行为。但由于其所认为的“催情药物”并不带有他所认为的“功效”,是其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。在法律上讲,这属于犯罪未遂。
然后呢?就意味着,这男生就没事了?别急!
我国《刑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已经着手实行犯罪,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,是犯罪未遂。对于未遂犯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这意味着,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,只是“可以”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下一步,需要确定的是对该男子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如果可以从轻或减轻,也要进一步确定,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。
但刑事责任,他是逃不掉的!